怀音知识将带领大家一起认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希望可以帮到你。
高考推迟到7月份,4月自考考试会更晚开考吗?

近期,高考延期的消息得到了实锤,部分自考生就比较担心,4月自考考试会不会也延期举行?
我们都知道,2003年非典时期高考都如期举行,没有推后。近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消息: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今年疫情之下,万众瞩目的高考延期了,不禁让人联想到自考考试。这个消息也同样值得自考生关注,因为高考延期传达出一个重要的信号:从当下全国疫情控制的情况来说,虽然已经大有好转,但是,仍然不能完全松懈。
我们都知道,4月自考考试延期举行了,但是具体什么时间开考还没有定论。后台也收到很多考生留言:看到高考延期1个月,4月自考也会推迟1个月吗?
并不能这么简单地换算,小编预计今年5月份还是不会举行自考。
要知道,目前被暂缓的大小考试(像高考、专升本考试、各类资格证考试、公务员考试等)预计将会集中在5月、6月、7月这三个月内。高考是人数规模最大的考试,之前推断高考结束后首先排上号的可能是自考,现在高考延期,因此之前预测的自考考试时间为6月中旬或下旬,现在看来可能还要后延。
综上所述,4月自学考试具体推迟到哪一天举行虽然还不确定,但是基本的推断可以得出个大概了,当然,都是推测,具体开考时间,考生们还是要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
大家还有一个比较关心的问题:延迟举行的自学考试会不会与其他考试撞期?尤其是10月的自考。
从教育部官网近期发布的公告来看,很多考试都已经相继推迟,也就是说不仅自学考试推迟,原定于3、4月份的大型考试都在延迟。
4月自考考试推迟肯定会对10月自考的复习有影响,所以,考生们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调整复习计划。在后续的考试安排中,考试的举办方肯定会考虑到这种情况,相信他们会统筹安排,尽量避免撞期的。
既然时间延长了,相应的复习计划也要进行调整,考生针对自己的薄弱科目进行针对性的学习,以便更充分地迎接下面的考试。
总之,好的备考,离不开好的心态,如果你不能及时调整自己的不良心态,很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导致自己不能快速毕业!考生们一定要注意!
注意!2022年自学考试这三个地区取消或推迟
2022年10月的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相信很多考生都已经做好了考试的准备。北京、内蒙古和宁夏的考生注意啦,这三地此次考试延期或取消,请各位考生注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注意!2022年自学考试这三个地区取消或推迟”,可供参考。
注意!2022年自学考试这三个地区取消或推迟 一、北京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
公告原文如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服从首都疫情防控大局,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定于10月22、23日举行的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 。为尽量降低延期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安排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笔试课程延期至明年4月。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4月举行,在原定2023年4月15日、16日的基础上增加4月22日、23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与4月不重复的10月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第一周考试时间安排见11月下旬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全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通知”,第二周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
2. 非笔试课程正常进行。2022年下半年非笔试课程及实践类课程的考试,按原计划正常安排考试。具体见相关主考学校通知。
二、退费及注册安排
1. 全额退费。本期笔试课程考试,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人数较多,退费处理预计11月底前完成,明年报考时需重新报考、缴费。
2. 注册有效。本期笔试课程考试,新生注册成功的,继续有效。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直接登录个人中心进行课程报考、缴费。
三、停考过渡期专业、变更主考学校专业安排
由于笔试课程考试延期,处于停考过渡期的10个专业及调整主考学校的8个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工作。
1. 停考过渡期专业安排
处于停考过渡期的8个专业,在原截止期基础上延长半年过渡期,延期后的各项业务最后一次安排时间见下表。
备注: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新闻学(本科)2个专业也处于停考过渡期,均不延期。其中,汉语言文学(基础科)(专科)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新闻学(本科)根据主考学校的要求,不做延期安排。
2. 变更主考学校专业安排
原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8个专业,做如下调整:
⑴专科专业截止日期顺延半年。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商务管理(专科)、行政管理(专科)、会计(专科)等4个专科专业,在原截止期基础上顺延半年。2023年6月,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
⑵本科专业截止日期不延期。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等4个本科专业,其论文、毕业以及学位申报截止期均不延期,仍按照《关于中国人民大学不再承担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毕业论文与毕业申报安排
1. 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
12月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正常进行,对于因延期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允许今年12月提前申报毕业论文,待补齐全部课程后再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办理期为准。
特别提示:提前申报仅限于10月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市自考办将核实10月报考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前申报条件的,初审将视为不合格。
2. 毕业申报安排
12月毕业申报、证书发放和电子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申报对象为6月完成论文申报且论文成绩合格的本科专业考生,以及其他符合毕业条件的专科、本科专业考生。
对于因延期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专科考生,如需开具考试延期的相关说明,考生可通过邮箱( [email protected] )提出申请。
附件: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第二周)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
二、宁夏自学考试推迟至2023年上半年
公告原文如下:
三、内蒙古取消此次自学考试
公告原文如下:
近期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爆发态势,来势凶猛,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取消原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相关信息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有关通知,也可电话咨询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已缴纳的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退费处理预计于11月底前完成。有意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3年4月举行的自学考试。已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有效,下次报考时可直接网上选课缴费。因取消考试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0月15日
广东2023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推迟到什么时候
广东2023年1月自考考试时间推迟到什么时候?
广东省原定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的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到4月1日至2日进行。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后不再受理。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0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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